各参保人员: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西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医保发﹝2022﹞1号)、《梧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做好定点医药机构准入后复评估及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梧医保中心函〔2025〕2号)文件要求,2025年第四季度期间,我中心与梧州万秀粤桂时代连锁口腔诊所(地址:梧州市万秀区富民三路43-2.43-3.43-4.43-5号一层4号自行车库)中止医保服务协议,中止时间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0月31日,现向社会公布。
梧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