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确定评估细则的通知》(浙医保发〔2021〕46 号)、《金华市医疗保障中心关于印发<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确定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金医保中心发〔2022〕3号),经医疗机构自愿申请、现场勘验及综合评估,拟将义乌颐康天寿护理院等5家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
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01日至2023年11月07日。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存在异议的,均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2023年第三季度拟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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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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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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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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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管理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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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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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颐康天寿护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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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廿三里街道永泰路199号1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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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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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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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希诺德口腔门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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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江东街道篁园路2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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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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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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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珊泰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国际商贸城中医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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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福田街道国际商贸城1F024号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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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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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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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诺美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义乌城西口腔门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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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城西街道益公山西区2幢1号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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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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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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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方建伟口腔门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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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北苑街道丹溪社区丹溪北路552号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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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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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79-89915107;来信地址:行政服务中心3030办公室。
义乌市医疗保障中心
2023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