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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医保中心关于对天津东丽德存中医门诊部等5家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处理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2 10: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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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医保中心及相关分中心依照天津市医保服务协议之约定,对存在违约行为的天津东丽德存中医门诊部等5家定点医药机构作出协议处理决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天津东丽德存中医门诊部存在无药物透入功能设备上传直流电药物透入疗法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约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处告字【2023】17号),责令立即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

二、云杏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存在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约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处告字【2023】18号),责令立即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

三、天津东丽中慧津康医院存在分解住院、重复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约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东丽分中心处告字【2023】19号),责令立即整改,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

四、天津市蓟州区许家台镇卫生院存在将应当纳入糖尿病按人头总额付费核算范围的糖尿病及并发症诊疗用药费用以其他付费方式或支付类别重复申请支付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约定,医保蓟州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蓟州分中心处告字【2023】31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

五、天津市环湖医院存在部分项目过度诊疗、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检验项目、药品超医保限定申报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约定,市医保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市医保中心处告字【2024】002号),责令限期整改,中止1名责任医师医保服务5个月,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

特此公告。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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