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人民医院2026年至2028年度药品配送企业遴选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23
为切实做好医院药品配送企业遴选工作,推动医院药品购销制度化、透明化、合法化,保障药品供应工作有序运行,营造诚实守信、公平阳光的购销环境,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和促进医院建设健康发展,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中医药局 自治区疾控局关于印发〈广西卫生健康领域采购重点环节内部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桂卫财审发〔2023〕2号)、《关于印发自治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桂医改办〔2017〕18号)以及《广西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遴选专家共识》等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拟开展药品配送企业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贺州市人民医院2026年至2028年度药品配送企业遴选项目。
2.遴选方式:院内公开遴选(院内比选)。
3.项目内容:采用综合评分法公开遴选药品配送企业。
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合同签订为一年一签,即合同期满一年后经考核合格方能继续签订下一年度合同。
二、遴选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遵纪守法、廉洁经营的原则。
(三)坚持商业贿赂一票否决的原则。
(四)坚持仓储条件达标、运输能力可靠、应急响应迅速的配送能力保障原则。
(五)坚持质量可靠、价格(让利)具有市场竞争力、配送响应快速、售后服务完善的原则。
三、遴选方式
在中国政府采购与招标网、贺州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医院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遴选。
四、遴选范围
负责医院所有计划进购的西药(包括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中成药、中药极细粉、破壁饮片配送企业参与遴选,其它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及疫苗除外。
五、参与遴选企业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符合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遴选。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药配送企业,具有全区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企业资格。
3.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等合法资质证照(件)。
4.药品配送企业须严格执行“两票制”和追溯码管理制度。
5.西药、中成药配送企业必须具有“广西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的配送企业资质。配送毒、麻、精等特殊管理药品的企业需在“医疗机构印鉴卡管理系统”具有配送资质。所配送的药品必须是经营范围的药品类别。
6.药品配送企业负责人为同一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参加遴选活动。
7.药品配送企业自主提供服务承诺方案,承诺内容包含:①保证配送药品的质量,以及特殊管理药品、高警示药品、冷链药品的安全。②在药品配送及时性和配送准确度方面,应保证一般药品(普通订单)24h内送达,最长不超过48h,节假日照常配送,确保满足医疗机构的用药需求;急(抢)救药品2h内送达,急用药品4h内送达;对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短缺(或罕见)药品等,具有一定的储备量,配送时限不超过4h,并且原则上确保货票同行。严格按照计划单配送,做到精准配送。③在药品配送售后服务方面,应保证近效期、过期、破损、霉烂变质等药品的退换货在 3个工作日内解决;药品调价若为采购平台价格变动,应当日处置。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遴选,不接受分包、转包、挂靠方式。
六、参与遴选企业需提供的材料(包含但不限于)
(1)《企业法人证书》
(2)《营业执照》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税务登记证
(5)《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
(6)以下平台的查询记录截图:
①中国裁判文书网
②“信用中国”网站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④中国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文书网
⑤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7)2025年度纳税信用评价信息,以及近6个月内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8)药品配送企业遴选申请书
(9)产品配送质量与服务承诺函和应急保障预案
(10)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资格证明
(11)医院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注:以上要求参与遴选的药品供应企业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企业鲜章。网页打印件须显示供应商名称以及查询结果、打印时间或查询时间。)
七、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符合条件企业请将遴选要求相关文件依次装订成册现场送达药剂科,遴选文件纸质版统一密封。并在封贴处、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封面注明“贺州市人民医院药品配送企业遴选报名资料”及企业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同步提交电子版(U盘,电子文档包括PDF扫描件+可编辑的Word/Excel格式),压缩包统一命名为“贺州市人民医院药品配送企业遴选报名资料”。电子版也可发送至邮箱ljzh9921@sina.com)。(邮寄以收件时间为准,逾期未送达视为无效)。如材料不全或漏项按无效响应处理。所有材料,医院将不予退回。
(二)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18:00前,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名地址:广西贺州市八步区西约街150号(贺州市人民医院医技综合楼楼二楼药学部业务洽谈室(上班时间)。
(四)联系方式
1.医院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774-5611219
2.药剂科,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774-5611738
3.监督电话:0774-5611717(医院纪检监察室)
八、其他事项
1.单一来源的采购药品其配送企业不参与遴选、可直接签订合同,但需提供声明等佐证材料。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特殊性药品的配送企业,原则上亦需要参与遴选。
2.执行过程中,因国家和自治区级政策有变动的,按国家和自治区级政策进行调整。
3.参与遴选的配送企业提供的资质和条件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其参加遴选资格,已经选中的药品配送企业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拉入黑名单,五年内不与其合作。
4.本次遴选工作由医院采购办公室组织院内评审专家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推荐入围候选药品配送企业,经审定后公示。
5.遴选结果仅代表入围资格,不涉及对现有正在履行合同的药品配送供应商的替换或淘汰。现有供应商的合作关系与服务评估将按原合同及规定独立执行。医院不向入围配送企业承诺配送业务量。
6.医院对入围的药品配送企业实行动态考核与评估,凡发现药品配送企业在药品经营中有违反行风、违法违纪、配送管理工作屡次落实不到位等行为,将停止该企业的药品配送资格。
7.本次药品配送企业遴选未尽事宜的最终解释权属于贺州市人民医院。
贺州市人民医院
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