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湖南省联动全国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医保函〔2024〕46号)和《关于做好湖南省联动全国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非中选产品联动申报工作的函》(湘医保招采函〔2024〕101号)的有关要求和工作安排,现就开展全国中成药集采非中选产品联动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动产品申报范围
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在我国境内上市且已获得国家医保药品分类代码,并属于全国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产品组内非中选产品。
二、联动产品限价规则
申报产品日均费用不得高于同采购产品组最低日均费用(详见附件),但同采购产品组内最低日均费用区分“有糖”、“无糖”和“天然麝香”、“人工麝香”。
三、联动产品申报流程
各相关企业应于2024年11月15日17:00前,登录湖南省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选择“药品招标管理”板块进入“价格联动管理”模块,根据系统提示对所涉及的非中选产品进行申报。逾期视为放弃本次非中选产品联动申报,已挂网产品将暂停挂网。
四、注意事项
各相关企业应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填报最小日服用量、最大日服用量,系统根据拟联动产品包装价格自动计算日均费用。日均费用高于同采购产品组最低日均费用时将无法提交。企业仅可调整拟联动产品包装价格,如不按说明书内容填报最小日服用量和最大日服用量,一经举报查实将取消该产品挂网资格。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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