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提升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功能推进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全覆盖改革方案》(浙医保发〔2020〕14号)及《关于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准入机制的通知》(浙医保发〔2021〕2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仿制药挂网采购等申报信息梳理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至12月27日。 二、在公示期内,企业可登录浙江省“智慧医保”招采子系统,在“公示公告”中查看相关信息,如有异议,可进行在线申投诉。反映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无中生有和不实投诉。 三、联系电话:0571-12393-2、0571-56025300;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凤起路100号(之俊大厦西侧裙楼)三楼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附件:1.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仿制药挂网申请梳理结果(六十六) 2.1类新药挂网申请梳理结果(六十六) 3.参比制剂(原研药)挂网申请梳理结果(五十一)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4年12月23日
附件 1类新药挂网申请梳理结果(六十六).xlsx
参比制剂(原研药)挂网申请梳理结果(五十一).xlsx
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仿制药挂网申请梳理结果(六十六).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