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医保招采函〔2026〕15号
各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2025年)的通知》(医保发〔2025〕33号)和《湖南省医保局 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2025年)落地执行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发〔2025〕70号)要求,结合《关于印发〈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挂网和采购规范〉的通知》(湘医保发〔2025〕51号)相关规定,现对我省2026年版“双通道”单行支付药品予以挂网(详见附件1、2),请相关药品生产企业于3月3日17时前在价格联动管理模块按不高于限价进行确认并建立配送关系,逾期不再受理。
根据我省相关挂网规则,单行支付的注射剂多支包装(见附件3)和其他不符合挂网申报条件的药品(详见附件4),此次均不纳入挂网药品清单。
相关药品成功挂网后,请生产企业及时申报药品的质量层次标识。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