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对国家组织集采协议期满接续采购药品价格风险处置相关工作要求,首批需调整的36个品种38家企业我省接续中选药品价差均不超过1.5倍或未中选,暂不处理。同时对我省同通用名不同企业所有接续产品接续采购中选价差超过3倍进行核查,共有95个接续采购中选药品不符合价格要求,经电话告知、企业主动降价,56个药品主动下调价格,保留中选资格;39个药品未按要求价格联动,由中选企业调整为备供企业。公布结果自2024年11月14日起执行,执行前企业可申诉主动降价,请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申诉材料扫描成1个PDF文档发送至gansuypzb@163.com,结果执行后不再接受申诉质疑。
业务咨询电话:0931-2909192,2909383. 监督电话:0931-8127135.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