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采购单位: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6〕35号)安排,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以下简称“第十一批国采”)首年采购周期从2026年2月28日零时起执行,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广州平台”)将于新交易采购模块开展第十一批国采非中选药品挂网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订三方合同
各采购单位于即日起可登录系统选择来源为“第十一批国家集采(非中选)”的产品来签订三方合同。采购方发起三方合同后,相关生产企业和配送商应及时登录系统完成三方合同的签订。
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第十一批国采非中选药品在新交易采购模块按照“第十一批国家集采(非中选)”的商品来源进行挂网。
(二)药品生产企业是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对配送药品的质量和配送服务负主体责任。请相关企业加强配送调度,提高配送效率,在规定时间内足量保质供应。
(三)各单位在采购过程中如有异议,请通过“救济渠道”模块发起“采购交易”类别的申(投)诉。
联系电话:020-28866248(业务咨询);020-28866470(技术支持)
特此通知。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