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黑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第一批)技术标投标文件审核及专家评审工作已经结束。按照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的要求,现将所有审核通过的投标企业投标药品的审核结果及得分情况网上公示(见附件,请到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网首页“下载专区”下载)。
公示期从2015年12月28日至2015年12月30日17:00时截止,在公示期内各投标企业应认真核对本企业所投标药品的审核结果及得分情况,对公示内容有异义的企业可在公示期内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递交书面申诉材料(申诉材料包括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申述情况说明及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所有申诉材料应加盖投标企业鲜章,否则不予受理)。申诉材料递交地址:龙呈商务酒店(原黑龙江财税干部培训中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303号)14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451-82833460;递交时间:公示期内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3:30分至17:00分。
如在公示期内各投标企业未提出异义,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中心将不再受理。公示结束后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下一步的投标企业入围投标药品“商务标”开标工作,开标时间2015年12月31日上午10:00。未审核通过或审核通过未入围且公示期内未对公示内容提出异义的投标企业药品将不再进入“商务标”开标环节,企业提供虚假的资质证明材料一经发现取消该药品入围资格。
附件:
(更新)2015年黑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第一批)技术标投标文件审核结果.xls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2月28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书声明:位于 (公司地址)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称)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为本公司的唯一合法代理人,负责本公司在2015年黑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中投标药品 (产品名称及规格) 的申述材料递交及处理工作。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申述材料真实、合法、完整,本公司自愿承担因材料虚假、不全面等原因所造成的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期限为:2015年 月起至本次采购期结束。授权期限内无特殊情况不得变更合法代理人(被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
授权单位名称和盖章 联系电话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被授权人)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