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内药采办字【2018】1号)相关要求。我区按照以需求为导向、分类采购的方式完成了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药品分类和限价制定工作,经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药采领导小组办公室第1次联席会议审定,现将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挂网结果予以公布,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果查看
(一)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网公示公布栏查看结果。
(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药品采购系统“挂网药品列表”查看。
二、结果确认
对于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挂网的药品,若企业自愿继续供应,将直接全部纳入自治区药品采购系统中,无须递交确认材料;否则企业须在2018年6月11日前递交取消挂网资格申请,递交材料包括业务受理表、法人授权书和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药品取消挂网资格申请表(附件),药采中心将组织专家审定是否会造成临床短缺,确会造成短缺的由专家组重新议定合理限价后挂网执行,若不会造成临床短缺,同意取消挂网资格。
三、其他
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启动后,若企业申请取消挂网药品资格,须递交全国均不供应的承诺函方可取消,具体要按照内蒙古药械集中采购申(投)诉业务递交材料目录中第六项其他类型产品申请取消挂网资格要求递交材料。
受理地址:呼和浩特乌兰察布西街19号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办事大厅。
业务受理:0471-4919735
业务咨询:0471-4930630
附件: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药品取消挂网资格申请表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