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可登录平台首页,在页面正下部公告查看栏目中,点击查看“关于再次填报确认北京市第一批药品阳光采购产品价格信息的通知”,下载《北京市药品阳光采购(西药部分)产品全国最低中标价的取值原则》、《北京市医药阳光采购价格申报说明-流程图&问答》和《价格填报确认操作流程》。
2、近期接药品企业集中反映有部分省份药品集中采购有新标执行,中标价发生了变化,为了保证申报价格真实准确,现决定开放企业对已提交的产品价格信息的更正功能,如企业已提交的产品价格信息确实有误的,可在平台内通过点击“不确认”进行重新填报。
3、按照公布的《北京市药品阳光采购(西药部分)全国最低中标价的取值原则》,广东、重庆等通过药品交易所方式形成的交易价格,暂不纳入本次全国最低中标价的取值范围。
4、填报价格以截止时间内最终提交价格为准,在此时间内可多次修改。
5、重新填报价格信息后仍须点击“提交”按钮,否则该产品无法进入后续流程。
2015/11/12 19:5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