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申报人:
根据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现对贵州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2008年药品集中采购文件中的原《县及县以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集中采购药品目录》予以调整(见附件)。
调整后的《县及县以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集中采购药品目录》以《贵州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2008年版)》为准,包括:1、贵州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县级基本用药目录;2、贵州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乡级基本用药目录;3、贵州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村级基本用药目录。(注:其中属国家管制的药品不在此次集中采购范围)
请各申报人对照调整后的《县及县以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集中采购药品目录》申报相关产品。若申报人在系统中申报时未找到属于《县及县以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集中采购药品目录》的药品请及时与我公司联系。
注:《县及县以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集中采购药品目录》以本通知为准,视为送达各申报人。
贵州卫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二OO八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