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市药品阳光采购的工作安排,平台自2018年9月29日起开通阳光采购产品新增申报和休眠相关功能,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操作方式
拟参与数据库产品动态调整工作的企业需使用已办理的数字证书(USB-KEY)登录 “北京市医药阳光采购综合管理平台”(网址:http://210.73.89.76/),点击进入“新平台资审系统”或直接登录网址http://103.83.44.98进行相关操作。操作前请先下载并认真阅读附件《药品阳光采购产品信息申报、产品下架与激活操作手册》。
二、功能说明
(一)产品信息申报
已完成注册的产品可申请新增纳入《药品基础数据库》。申报提交的产品信息和价格信息将按申报时间先后顺序,经公示、质疑、澄清、公布等流程纳入《药品基础数据库》。对于国家抗癌药政策所涉药品、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所涉药品等,优先纳入。
为配合我市拟开展的集中价格联动工作,对前期集中注册的产品信息将采取集中申报,集中处理。
根据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公立医疗机构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专项安排抗癌药纳入工作。
(二)无订购产品主动申请休眠和系统自动休眠处理
1.企业主动申请产品休眠
对于近6个月来无医疗机构订购的产品,其申报企业可主动申请产品休眠,经公示后该产品将纳入《休眠产品数据库》。
2.系统自动休眠处理
平台将自动对当前近1年内无订购的产品进行休眠处理,此流程无需企业进行操作。
(三)“休眠”产品的申请激活
进入《休眠产品数据库》的产品,可由医疗机构和企业共同申请激活,即企业发起的产品激活须由确有使用需求的医疗机构在系统中进行确认,激活后的产品需更新申报信息,经申报流程后入库恢复日常遴选采购。
联系电话:
010-66414516-832(政策咨询)
010-63015421(数据标准化咨询)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