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品采购中心,各中标药品企业: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第二批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招标工作的通知》(青卫药械〔2014〕1号)精神,我省对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第二批药物配送企业招标工作已经完成,现将第二批招标结果公布如下,请各中标企业按照省卫生计生委有关要求完成配送关系选择,并在2014年2月28日前将确定的配送关系情况报送省药品采购中心,以保证我省基层医疗机构药物配送及时到位。
附件:青海省第二批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名单.pdf
青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2月22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青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2月22日印发
校对:陈立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