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企业、医疗机构:
2020年第四批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企业价格申报信息,已于2021年2月25日至3月1日、3月18日至3月22日分别对外进行了公示,申/投诉处理工作已完成,处理结果已通过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申/投诉通道进行回复,请相关企业查看。现将企业价格申报信息进行公布,并就药品挂网交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价格申报信息公布
企业价格申报信息公布表详见附件1。
二、有关事项
(一)已在采购平台交易的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附件2所列药品),企业未申报全国最低价,挂网方式按原中标价及议价联合体执行。
(二)企业申报全国最低价进行挂网的药品(附件1所列药品),直接纳入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交易系统,供全省医疗机构采购使用。
(三)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须尽快完成与配送企业搭建配送关系,具体操作详见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交易系统操作指南(在平台指南中自行下载)。
(四)需议价的部分药品,组织议价工作有关事宜另行确定。
附件:1.企业价格申报信息公布表
2.已挂网交易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目录
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日
附件1:企业价格申报信息公布表.xls
附件2:已挂网交易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