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扬州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价格谈判工作方案》的日程安排,我市药品采购联合体已经完成了对省入围产品的遴选工作,确认了价格谈判入选产品的价格及数量(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8年2月12日到2月23日17∶00。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加盖单位鲜章)扫描件形式网上提交申投诉至扬州市卫生计生委药政处邮箱。
电子邮箱:yzwjwyzc@ 126.com
咨询电话:0514-80829262
附件:扬州市医疗机构药品价格谈判入选产品价格及数量
扬州市卫生计生委
2018年2月12日
附件列表
附件:扬州市医疗机构药品价格谈判入选产品价格及数量.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