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民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13号)和《黑龙江省开展储存配送药品业务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黑食药监流通发〔2013〕125号)精神,现就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等3家药品生产厂家委托储存配送信息公告如下:
序号 | 委托企业名称 | 委托企业注册地址 | 委托范围 | 被委托企业名称 | 被委托企业 注册地址 | 被委托企业仓库地址 | 委托配送合同有效期 |
1 |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广东省中山市坦洲镇嘉联路12号 | 同储存配送企业经营范围(不含国家规定的特殊药品) | 哈药集团哈尔滨医药商业有限公司 | 哈尔滨呼兰利民开发区珠海路南侧 | 哈尔滨呼兰利民开发区珠海路南侧 | 2020年1月2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2 |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安基路2428号 | 同储存配送企业经营范围(不含国家规定的特殊药品) | 哈药集团哈尔滨医药商业有限公司 | 哈尔滨呼兰利民开发区珠海路南侧 | 哈尔滨呼兰利民开发区珠海路南侧 |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3 | 珠海市万邦药业有限公司 | 珠海市三灶科技园联邦制药办公楼30#2楼1、2、3号室 | 同储存配送企业经营范围(不含国家规定的特殊药品) | 哈药集团哈尔滨医药商业有限公司 | 哈尔滨呼兰利民开发区珠海路南侧 | 哈尔滨呼兰利民开发区珠海路南侧 | 2020年1月3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