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医药产品阳光采购工作实施方案》中关于《药品价格数据库》动态联动有关要求,依据客观事实和新的举证材料,我中心于10月26日至10月31日对部分产品价格信息调整情况进行公示,接受质疑,随后于11月11日至11月16日接受该部分产品中被质疑企业的澄清,现将该部分产品价格信息处理结果进行公示,纳入阳光采购数据库,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16年11月17日9:00至11月21日9:00。
二、查看方式:
登录北京市医药阳光采购平台资质审核系统,在阳光采购(信息更新)项目中进行查看。
三、其他
本次联动调整结果将按流程更新至相应的申报项目,纳入阳光采购数据库,请企业及时关注。
在日常工作中,阳光采购数据库中产品的价格信息仍将接受社会各方的监督,并依据客观事实按动态联动的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
18811346438、010-66414516转822(技术支持)
18811346486(价格信息)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