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做好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陕医保函[2022]190号)要求,现将价格调整结果通知如下:
一、第七批集采中选产品(主供和备供)按照中选价格执行,同企业的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不同包装按中选价差比计算挂网价(详见附件1)。
二、同一通用名非中选产品有上海未中选药品梯度降价结果的,执行上海梯度价格,同企业的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不同包装按梯度价格差比计算挂网价。因上海红线价不予对外公开,此次仅公示具体产品(详见附件2)
三、同一通用名非中选产品无上海未中选药品梯度降价结果的,按照药品阳光挂网动态调整相关规定,联动全国最低挂网价。对平台现行挂网价予以公示(详见附件3),若公示价格非目前全国最低挂网价,请于11月23日前主动在平台申请价格调整。
对以上价格调整有疑义的请于11月22日下午5时前递交纸质申诉材料至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403办公室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