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生产企业:
根据近期企业递交申请及相关证明资料,现将涉及《2023年云南省挂网药品动态调整和2023年申报药品挂网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一)》中企业名称变更、药品基本信息变更、企业自主申请降价和企业自主撤网情况予以通知,详见附件。
(一)附件中备注为“需备案”的药品,即日起开展基药告知承诺备案工作。请有关企业根据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示公告:http://mpa.yn.gov.cn/newsite/ZwgkNewsView.aspx?ID=dfdc3433-e59e-486e-8496-becd5262fa7b的要求,完成告知承诺备案。
(二)请有关企业携此公告打印件至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地点完成备案工作,备案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未完成告知承诺备案的,后果自负。
药械采购科联系电话:0871-68313372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