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对专项药品降价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降低药品进口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2号)、财政部等四部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抗癌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47号)规定和省药品集中采购制度改革专责工作小组会议相关要求,我省已完成部分抗癌药、进口药及主动申请降价药品的价格信息申报和公示工作。按照相关规定,现对该部分药品价格进行公布和确认,具体操作要求详见2018年9月4日《关于公布和确认2018年第二次药品交易品种入市价的通知》。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