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机制的意见》(浙政办发〔2015〕57号)和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全面开展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新机制试点的实施意见》(浙卫发〔2016〕67号)、《关于印发嘉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新机制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嘉卫计发〔2017〕59号)和《关于印发桐乡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新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桐卫发〔2017〕109号)及《关于印发桐乡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新机制价格谈判实施细则(第二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于2017年9月26日启动桐乡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新机制价格谈判(第二批)工作,2017年10月9日起接受各药品生产企业报名,欢迎符合条件的药品生产企业踊跃参加。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谈判范围
除第一批以外的临床用量相对较多、采购金额相对较大的药品,其中普通大输液、供应紧张药品、廉价药品、低价药品不纳入谈判范围,谈判目录(第二批)见(附件2)。
二、品规确定
谈判目录(第二批)内同一通用名同一给药途径,中成药制剂拟成交品规不多于2种,其余药品拟成交品规不多于4种(不同剂型、不同规格、不同生产企业均视为不同品种),同一通用名,同生产企业、同剂型规格、不同包装(仅指转换比)的,视为同一规格。儿童用药可适当增加。
三、谈判方式
在质量优先、报价合理、性价比适宜的基础上,结合临床需求、厂方供应及廉洁等情况,采取企业报价、专家评审等方式。
四、生产企业报名
1.目前在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上的采购目录内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均可报名。仅包装转换比不同的产品,同一生产企业只能申报一个常用包装。生产企业按照要求填报相关内容,详见《生产企业报名表》(附件3)。
2.生产企业应按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企业承诺函》(附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5)以及其它说明材料等文件。
3.授权存在争议且在本次药品价格谈判报名截止时,争议仍无法自行解决的,拒绝该药品参加本次价格谈判。
五、报名及报价时间
2017年10月9日至2017年10月13日,受理时间为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具体安排见《生产企业报名报价时间安排表》(附件6)。10月13日16:30后不再接受报名。
六、报名报价方式
1.报名材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企业承诺函;
(3)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4)能够证明企业产品质量达到一定水平的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必须加盖生产企业红章。
2.报价材料
企业按要求将“桐乡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新机制价格谈判(第二批)生产企业报名表”(附件3)中的内容填妥、加盖生产企业红章后,密封并加盖生产企业骑缝章。
3.报名材料、报价材料分装在两个文件袋中,现场递交。
4.本次报名报价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等非现场方式。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名的生产企业视同退出本次价格谈判。
5.现场报名报价地址:桐乡市中山西路17号,桐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九楼会议室。
6.信息发布网站:桐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官网(http://www.txwsj.cn/index.html)、桐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web1/site/)。
7.联系电话: 0573-88023173。
七、其他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桐乡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新机制价格谈判实施细则(第二批)》
2.《桐乡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新机制价格谈判目录(第二批)》
3.《生产企业报名表》
4.《生产企业承诺函》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生产企业报名报价时间安排表》
桐乡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联合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