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相关药品价格政策,我局拟对贵州省内企业生产的部分药品进行定价,涉及药品范围为:
一、新增进入2009年版《国家医保目录》中,纳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定价范围的非处方药剂型。
二、新增进入2010版《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的药品剂型。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贵州药品生产企业,提交以下材料到省物价局办理物价:
1、 书面申请报告
2、 企业法人委托书
3、 成本价格明细表
4、 营业执照(复印件)
5、 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6、 药品生产批文(复印件)
7、 药检所出具的药检报告(复印件)
8、 年终财务报表
9、 药品样品
三、提交资料时间及地址:
每周一、三、四到贵阳市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大院7号楼1433室
四、联系人:徐春林
五、联系方式:0851-5252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