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按照我市落实第七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安排,将组织有关企业登录平台开展中选及备供产品供应清单确认及填报配送商操作工作,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操作时间
拟于2022年11月3日10时至4日16时开放北京市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相关功能。本次中选产品企业与备供产品企业均应按要求同时完成供应清单确认、产供排序和填报配送商三项操作。
二、操作程序
企业登录“招采子系统”,中选产品企业选择“带量采购—第七批中选产品供应清单确认”进行操作,备供产品企业选择“带量采购—第七批备供产品供应清单确认”进行操作。具体操作参见《第七批国家集采中选及备选产品确认供应清单及填报配送商操作手册》(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生产企业应确保供应的规格包装适宜临床使用,选择的配送商应能够及时、充足的供应我市医疗机构,并及时完成产品的备货。
(二)本次确认的供应清单即中选产品的目前可供应的包装规格,国家公布的中选规格包装原则上应保障供应,其他未确认的规格包装则表示企业暂不供应,平台将标记为暂停采购。
(三)多规格包装的产品企业可根据产品供应情况完成产供排序工作,产供排序为企业根据自身产品供应情况,将供应的规格包装由主至次自上而下进行排序。产供排序将提供给医疗机构作为遴选、网上采购的重要参考。
(四)本次填报配送企业不代表配送协议签订,未签订配送协议的生产企业和委托的配送商须及时在招采子系统中“合同管理”模块完成合同的签署。若企业日后需要增加或解除配送企业,可以在招采子系统中日常维护。
政策咨询:010-89152632
系统操作:010-63359338、010-63359686、010-63350020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