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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山东省2013年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文件》有关规定,现对《集中采购目录2》拟中标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期:2014年1月8日至2014年1月10日17:00时。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纸质书面材料递交至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逾期不再受理。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不得恶意投诉申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联系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等。
业务咨询电话:0531-67873123(工作日)
投诉咨询电话:0531-67873130(工作日)
技术咨询电话:0531-67873135(工作日)
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