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了给药企提供快捷方便的受理服务,避免人员过分集中影响工作进程,现将企业提交资料的时间按企业所在省市安排如下:
8月23日-24日:
重庆、陕西、四川、甘肃、青海、山西、湖北、河南、宁夏。
8月25日-27日:
北京、天津、上海、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 福建、江西、山东、湖南、安徽、江苏。
8月28日-30日:
广东、海南、贵州、云南、内蒙古、广西、新疆、西藏等,国(境)外药品全国总代企业。
在上述规定时间内递交资料有困难的企业,可不受上述时间划分的限制。
特别提示:本次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企业投递资料的截止时间是:8月30日18:00时,8月30日18:00时后,不再受理企业递交的申报资料,望周知。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