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及医疗机构:
根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新批准上市等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鲁医保发〔2019〕20号)、《关于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等药品挂网采购的通知》要求,现对部分产品进行公布,详见附件。
如开票企业与申报企业不同,请按照2017年9月19日《山东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及时通过平台关联开票企业,待“两票制”认定后交易。
咨询电话:0531-67873123、67873167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