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医保办字〔2022〕77号
各药品、医用耗材经营(生产)企业:
为满足全盟公立医疗机构采购需求,保障药品和医用耗材及时供应,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医保办发〔2019〕41号)精神,盟医疗保障局决定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企业增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
(一)新增企业范围
拟在我盟开展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挂网产品配送的企业(含生产企业直配),且在全区其他盟市无配送权限的药品、医用耗材配送企业(在全区其他任一盟市拥有配送权限的药品、医用耗材配送企业采取简化程序增加配送权限,即时提交材料,即时审核通过,不在此次增补报名范围内)。
(二)配送范围
锡林郭勒盟范围内所有公立医疗机构。
二、报名条件
拟申请我盟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权限的企业,须严格执行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配送相关政策要求。同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近2年内在生产或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三)具备及时、足量配送产品的能力,具备配送产品所需的冷藏、应急保障能力;
(四)具备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能力;
(五)配送旗县市(区)二级医疗机构的企业,需满足该旗县市(区)内所有基层医疗机构的采购订单供应;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 ?间:2022年11月24日-11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地 ?点: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局医药管理与招标采购科(锡林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锡林大街西18号党政大楼1109室)
联系人:席青和 联系电话:0479—8106985
四、注意事项
(一)提交材料需逐页加盖企业清晰公章,加盖企业其他印鉴的不予受理;
(二)提交材料严格按照附件格式要求填制,报名材料应清晰完整,按照顺序编制页码、胶装成册;
(三)递交报名材料方式可以选择快递邮寄或现场报送,企业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相关合格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四)各企业应保证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报名资格。
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局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