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工作安排,申报企业需对企业及产品信息专家审核结果予以确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时间:2015年5月28日9:00—16:00。
二、确认方法:请企业凭用户名及密码登陆“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首先在“药品挂网系统”--“申报信息管理及打印”--“申报资质总览”中进行总体确认。如果对单个产品进行单独操作(如取消确认状态),请在“产品信息管理及打印”中,在工具栏中选择相应的功能,进行操作。平台“申报资质总览”内“审核状态”为“申报信息已确认”时,表示确认完成。
三、企业须在规定时间内对审核结果进行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
四、请企业及时登录平台,查看专家审核意见。于5月22日前通过平台补充“未通过审核”的企业或产品信息。
五、未完成2015年第一批山东省常用低价药品申报的企业,请参加2015年第二批山东省常用低价药品申报。当页面显示“企业及产品信息申报已成功”时,申报流程完成。
六、咨询电话:0531-67873123、67873167(受理大厅)、67873135(技术支持)
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