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相关企业:
按照《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商请做好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非中选药品价格调整等工作的函》文件要求,对不符合价格调整要求的药品拟取消挂网资格,现补充公示如下:
公示期:2023年2月6日—2月10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企业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医药采购平台"(http://nxyp.nxggzyjy.org),进入主页"综合服务",点击"申投诉管理"模块递交申投诉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8600271转1
宁夏医药采购平台技术支持:0951-6891069
医药招标采购科:0951-6891095
附件:拟取消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非中选药品挂网资格补充目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济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3年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