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你们提交的关于药品变更产地的申请收悉。根据河南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药品集中采购标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联席办〔2009〕5号)有关规定,经审核,小儿复方鸡内金咀嚼片等2个中标药品品规产地变更申请有效,采购期间原企业应履行的一切责任和义务,均由变更后的企业承担。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2个中标药品品规产地变更对照表
河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2016年4月15日
抄送:省医药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各省辖市医药采购工作机构,各医疗机构。
附件:
2个中标药品品规产地变更对照表
序号 | 产品代码 | 药品名称 | 剂型 | 规格 | 药品批准文号 | 原企业名称 | 变更后企业名称 |
1 | 86540 | 小儿复方鸡内金咀嚼片 | 咀嚼片 | 1.2g | 国药准字Z20163004 | 江西施美制药有限公司 |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 | 39787/39788 | 黄芩苷胶囊 | 胶囊 | 0.25g | 国药准字H20158009 | 江西普众药业有限公司 | 东莞市金美济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