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第四制药厂有限公司,葵花药业集团(伊春)有限公司,江苏亚邦强生药业有限公司,吉林省德商药业有限公司:
你们提交的关于变更右旋布洛芬胶囊等4种药品相关信息的申请收悉。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江苏省、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药品注册批件,按照河南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药品集中采购标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联席办〔2009〕5号),经研究,同意变更你们提交的药品相关信息,药品采购限价不变。
附件:4种药品信息变更一览表
河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