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配送,发挥带量采购优势,长丰县第一医共体根据《安徽省药品带量采购指导意见》并按照合肥市卫计委、长丰县卫计委的要求,对县域第一医共体内各医院药品配送企业的选择实行带量采购配送企业公开投标。欢迎符合条件的药品配送企业,递交报名材料参与竞标。
一、投标配送企业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经营企业;
2、具有药品批发企业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营许可证》,并通过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获得GSP证书。经营范围包括且不限于中成药、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生物制品,经营范围应包含所投包别的所有采购产品;
3、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2017年销售收入不低于1亿元,合肥市、淮南市具有服务能力的药品企业;
4、2015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违规、无质量不良记录和黑名单记录;
5、提供投标配送企业业务代表授权书(法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配送企业提供的资料
1、所有资格证书;
2、注册资金(以营业执照为准);
3、提供2015年2016年2017年,三年企业年销售额、税收额(以税务部门提供的纳税额为准);
4、提供2017年在县乡两级医院配送药品数量(以医疗机构盖章证明为准);
5、提供有麻醉及I类精神药品资质,具有血液制品经营范围许可证,具有中药制品、中药饮片经营范围许可证;
6、获得省级或国家级药品配送单位证明;
7、提供近2013年至今无药品质量不良记录(以市场管理局药监部门证明为准);
8、提供执业(中)药师数及注册证复印件,注册职工人数及复印件;
9、提供公司仓库面积、阴凉库面积及冷库面积(以市场管理局药监部门证明为准);
10、提供封闭式货物运输车及冷链运输车数量(行驶证副本、营运证副本及冷链专用运输车证明原件);
11、提供国家、省、市级药品储备资质证明(资质复印件)。
三、配送企业让利要求
让利幅度的承诺(与省医保支付价相比): 1、合肥市带量采购中24个单品种按各自不同点让利;2、II类精神药品、进口合资药品让利5%-10%;3、预警药品让利18%-22%;4、其他综合包药品让利幅度15%-18%,5、难以配送的低价药品不让利。
四、保证金要求
中标的企业必须向招标人指定的账户缴纳100万元,做为质量和履约保证金。
五、评审专家组组成和产生方式
评审专家组由县卫计委、县卫计委监察部门从第一医共体药事委员会中随机临时抽取九人组成。现场对配送企业的资质和报价等进行评审最终确定配送企业。县卫计委纪检监察部门对全过程进行监督。
六、说明及要求
1、所供药品需执行两票制;
2、本次招标期限暂定为24个月(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如中标配送企业放弃中标,或中标的配送企业因不良计分被取消配送资格的,可另选中标企业,按有效得分高低顺序确定。配送合同期限为12个月,当双方再次签定合同时,可就配送药品数量作适当调整;
3、本次投标时间为2018年6月19日至2018年6月25日,其后将不在接收投标;
4、2018年6月26日下午开始招标配送企业,当场由县卫计委及卫计委监察部门人员拆封招标评分标准文件,由专家组按文件规定进行打分,最后按分数高低现场确定十家左右中标配送企业;
5、签订配送协议。长丰县第一医共体牵头单位与中标的配送企业签订带量采购配送协议,以明确配送服务有关细节。各医共体依据协议与中标配送企业签订购销合同,建立供应、配送关系。
6、第一医共体成员单位须严格按中标目录采购药品,每月原则上集中在网上采购二次。严禁超规定网下采购,对医疗机构不按规定在省集中采购平台上进行采购,药品款不足额及时支付,违反合同等行为,将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等处理,造成损失的要给予经济补偿。
7、对于难以配送的药品,由中心药房进行集中采购,各医共体单位可以到中心药房申请调拨。
8、对配送企业实行不良行为计分制度。计分办法为:发现一次回扣案件的扣20分;发现一次假冒产品扣20分;无法按时供应中标药品的扣5分,并报县卫计委药管办启动“紧急采购”由医疗机构在从其他中标的配送企业采购,产生的差额部分由该配送企业承担;因药品质量效期问题拒绝退换的一次扣5分;紧急采购的药品一次不能及时送达的扣10分。配送企业2年内累计不良计分达到20分的(含20分),长丰县第一医共体随时终止该配送企业在本县公立医疗机构的配送资格,并全额扣除履约质量保证金。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该配送企业自行承担。低于20分的配送企业将按每1分1万元的标准扣除履约质量保证金。
9、结算方式:货款在接到配送企业开出的票据60天内支付。
10、参与药品带量采购配送招标的企业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提供虚假信息将取消投标资格。
11、急救药品必须在6小时内配送到位,一般24小时内送到,最长不超过72小时,节假日照常配送。如医疗机构因现症病人急救用药提出特殊配送要求必须无条件满足。
12、执行过程中如果与省市有关规定或医改政策相违背的,所涉及药品配送自然终止配送,因此造成的损失双方各自承担各自的损失。
七、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
1、必须按要求准确、完整、无误填写一次性让利幅度报价表;
2、配送企业必须按时按量将药品送至各医共体成员单位,配送费用由配送企业承担;
3、配套所需包装及其相关服务由供货商免费提供;
4、确因药品质量导致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一切责任和赔偿等均由中标企业承担。
八、有效分评审程序
1、初审: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无显著差异或保留。对内容不全,影响正常评标的投标文件由评审初审组初审后按无效标书处理。初审指标即配送企业资格(投标配送企业初评指标有一项不合格即作投标无效处理);
2、符合初审指标通过标准的,为有效投标;
3、初审组在长丰县第一医共体药剂科。由董功祥、尹良宁、汤辉组成。
九、报名时间地点:2018年6月月20日上午8:00至2018年6月25日下午17:30,地点:长丰县医院行政楼3楼药剂科。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6月25日下午17:30。
十一、开标时间地点:2018年6月26日下午15:00在长丰县医院7楼会议室,投标企业按要求做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6份胶装之后用档案袋密封完好,开标现场拆封。
联系人:汤辉 电话:0551-66686271
长丰县第一医共体
2018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