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供应商:
2012年广州军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即将进行,欢迎符合条件的药品国产产品生产企业和进口产品全国总代理参加。不接受经营企业(除进口产品全国总代理外)作为供应商参与本次集中招标采购。不欢迎2011年中选后交易期间撤标的生产企业参加本次项目。敬请各企业关注http://mlgz.emedchina.cn网上正式集中采购公告。
一、采购主体:
采购主体:广州军区(含广东、广西、湖南、湖北和海南五省)31家医疗机构及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分院。
二、集中招标采购范围:
除国家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医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以及不宜招标的生物制品中的疫苗、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B”的保健药品、中药饮片、包装材质为pvc的大输液等品种外,各医疗机构使用的所有药品。
三、采购周期:共12个月。
四、新增产品资料递交
为使企业有充分时间准备参加此次项目,请将新增产品的资料(药品生产批件、说明书、质量标准)(一式两份)递交至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不接受邮寄资料。新增产品资料递交时间:2012年3月15日至2012年3月30日截止。逾期不接收新增资料。
注:1、未参加2011年广州军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的产品属于新增产品。
2、通用名、剂型、制剂规格、包装规格、包装材质、生产企业、批准文号等不一致者,视为新增产品
五、关于本次项目的详细情况请与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联系。
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2、联系方式
公司 地址:广州市沿江中路298号江湾商业大厦中区2501
邮 编:510110
业务联系人:陈先生 020-22268921 魏小姐020-22268922
网 址:http://mlgz.emedchina.cn
传 真:020-22268900(自动传真,不接收电话)
附件:2012年广州军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新增产品汇总表
广州军区医疗机构药材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