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医保统一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新平台”)贯标有关要求,做好我省国家集采第七批药品落地实施的准备工作,现就国家集采第七批中选、备选目录匹配国家码及选配送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匹配国家码有关要求
(一)投标企业在新平台【药品招标管理-国家药品代码维护】进行国家码匹配。
(二)企业需于11月9日12时前,完成第七批国家集采采购药品数据国家码的匹配工作。
(三)国家集采第七批正式落地实施后,其河北省现挂网目录与国家集采第七批存在重复的,后续会将重复数据撤网,执行国家集采第七批挂网采购。
二、选配送及签协议时间
11月10日,采购主体、中选企业、中选生产企业自主选定的配送企业,可通过新平台签订三方电子购销合同。11月15日全面执行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