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十六省(市、区)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JX-YP2022-03)要求,为做好十六省(市、区)联盟药品带量采购相关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对药品信息
中选药品已纳入“十六省联盟项目”,请有关企业登录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核对产品信息,包括药品统一编码、中选价格等信息。
二、确认配送关系
中选企业登录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点击“药品招标管理”模块,选择“配送方案结果管理-配送方案点选”,选择“十六省联盟项目”,点击配送方案维护。网上确认时间截止2023年6月29日17:00。
三、非中选药品网上申报价格
(一)药品目录范围
纳入十六省(市、区)联盟带量采购药品范围,包括同品种医保合并剂型下的相关未中选企业的各种规格。
(二)网上价格申报
进入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选择“药品交易结算—业务办理—非中选药价格申报”,业务办理“标题”统一填写“十六省联盟非中选价格申报”,并按系统提供的非中选价格模板格式要求,于2023年6月25日17:00前提交加盖企业鲜章的采购价格申报函。按程序公示公布后,确定非中选药品的挂网采购限价。逾期原则上不再受理未过评药品价格申报。
(三)价格申报要求
非中选药品生产企业应申报该产品的现行全国最低省级集中采购价格,并按照未过评药品价格不高于过评药品、过评药品价格不高于原研药品的要求,自主申报在我省的采购价格。在挂网采购执行过程中,发现有新的更低价格时,根据企业提交的调价申请或其他价格证明材料,动态申报和调整采购价格。相关药品过评满三家后,暂停未过评非中选药品采购资格。
江西省医药价格和采购服务中心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