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及中央在川医疗机构: 2007年7月24日公布的《关于暂停陕西神克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利可君片网上采购的通知》(川药招办〔2007〕52 号)已明确规定各医疗机构不得再采购陕西神克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利可君片。现根据《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暂停销售使用陕西神克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利可君片的通知》(川食药监稽【2007】21号) “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暂停销售、使用陕西神克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利可君片,并由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自行就地封存”的规定,全省各医疗机构统一按省药监局要求,不得再使用该企业生产的该药品,并就地封存。 请各市州药招办尽快转发本通知转发所属医疗机构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