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交易办法》)有关规定和省药品集中采购制度改革专责工作小组会议要求,现将2017年第二次药品交易部分品种出口药出口金额确认结果(见附件)补充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5月4日-5月8日。在公示期内,如对出口药出口金额确认结果有异议的,请各相关企业于公示截止时间2017年5月8日下午17:00时前由企业被授权人持身份证原件将填写好的申(投)诉材料(见附件2)递交至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
纸质递交地址: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华侨新村光明路28号3A楼);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