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备案管理办法》规定,现将2015年第一次药品备案采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药品备案采购范围:2015年6月30日17:00以前已填报网上信息的药品。企业登陆“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申报企业信息和产品信息。申报方法及要求详见《关于网上申报资质材料的操作说明》。逾期填报的,进入下一次药品备案采购。
二、递交纸质资质证明文件:纸质资质证明文件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不一致的以网上信息为准。其中,企业基本情况表、申报产品基本情况表必须通过平台打印,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6日17:00。
三、信息确认、专家评审、议价等工作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咨询电话:0531-67873123、67873167(受理大厅)、67873135(技术)
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