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规定,以及2011年12月21日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精神,按照贵州省2011年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流程安排,决定从2011年12月26日起开展申报企业商务标报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商务标报价时间及方式
(一)商务标报价时间:
2011年12月26日9:00—2011年12月27日17:30
(二)报价方式及要求:
(1)申报企业需先下载报价加密控件压缩包(附件一),解压缩后运行该控件,提示“插入key”时插入数字证书,当页面显示“已删除‘IE其它人’证书并已提取证书并注册到‘IE其它人’”,再点击“确定”按钮;
(2)为防止多张数字证书在同一台电脑上冲突,请持有不同企业的数字证书的各申报人一张数字证书只能在一台电脑上操作,以确保各申报企业报价操作无误;
(3)登陆“贵州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点击用户登录项下的“网上限价竞价系统”,进入 “商务标书”—“商务报价”,点击“药品报价”按钮对企业申报药品进行报价;
(4)根据《实施方案》的规定,各申报企业以“贵州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系统中报价页面“报价单位”所显示的最小制剂单位进行报价,如显示的单位为片、粒、支、袋、枚、瓶,则以每片、每粒、每支、每袋、每枚、每瓶进行报价,以此类推,报价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即0.0001);
(5)申报企业在“最小制剂单位报价”栏填写报价后,在药品前端的“□”中勾选需要报价的药品,点击“提交”按钮,出现“报价成功确认”的提示时,报价完成;报价期间申报企业可点击“修改报价”对药品的报价进行修改,修改后务必点击“提交”按钮,并出现修改成功的提示时,修改报价完成,但报价时间截止后,企业所报价格不能再修改;申报企业也可点击“删除报价”取消该品种的报价,报价大于“0”的才视为有效报价(网上报价操作说明详见附件二);
(6)普通大输液【指0.9%氯化钠注射液、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5%葡萄糖 0.9%氯化钠)、5%葡萄糖注射液、10%葡萄糖注射液四种输液产品的100ml、250ml、500ml三种容量包装】实行系列申报,四种输液产品均以250ml容量包装进行报价,中标后按政府定价差价率核算同生产企业同输液产品同包装材质不同容量包装(100ml、500ml)的中标价格,其他输液产品按普通药品进行申报。
二、投标区域划分
根据《实施方案》的规定,经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决定,在充分考虑全省9个市(州、地)的人口、地理位置、交通情况等情况的基础上,将部分药品品规划分为省内企业和省外企业2个采购区域分别集中采购,中标企业分别获得采购区域内所有市场份额(具体品规详见附件三),其余药品品规不划分区域进行投标。对全省投标区域划分如下:
(一)省内企业区域:贵阳市、安顺市、六盘水市、黔西南州、毕节地区
(二)省外企业区域:遵义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铜仁地区
三、注意事项
(一)报价时间为北京时间;
(二)请各企业根据各自申报药品的投标区域,结合本企业生产成本慎重报价,所报价格为医疗机构的采购价格(货架交货价),包含配送费用、储藏运输费用、所有税费等;
(三)申报企业不得虚高报价,不得以低于药品生产成本报价,不得串通报价、恶意竞争,否则视为恶意投标,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请各企业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价,逾期未报价则视为该企业自动放弃该品种或所有品种的投标;
(五)请各申报企业切记时间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尽早报价,尤其要注意避免因时间仓促、网络拥堵等因素影响造成错报及漏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报企业自行负责;
(六)如在报价过程中遇到数字证书无法登陆的情况,请及时与贵州省数字认证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851-5287355
(七)如遇到其他情况无法进行报价,请及时与我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851-5931113 0851-5930710
传 真:0851-5931307
附件一:报价加密控件
附件二:商务标网上报价操作说明
附件三:划分2区域药品品规汇总表
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