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关于印发北京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京医改办〔2017〕5号)、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北京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和相关要求,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通过“北京市医药阳光采购综合管理平台”完成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的提交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功能开放时间:
资质证明文件提交相关功能于2017年12月20日12:00开放。
二、操作方式:
各有关企业使用北京数字证书登录北京市医药阳光采购平台资审系统,在“企业两票制资质”功能中进行相关证明文件的提交操作,具体要求请查看《 “两票制”资质证明文件提交操作手册》。
三、其他
各有关企业应严格按照《关于北京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有关工作的通知》中“二、关于可视为药品生产企业资质审核工作”和“ 三、关于药品流通集团型企业资质审核工作”等内容的相关要求提交证明文件。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技术支持):
010-66414516转821
010-66414516转822
说明:技术支持电话仅就企业文件提交过程中的系统相关问题进行答疑。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