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本级各预算单位,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为高效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即日起有序恢复自治区本级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府采购项目在业务受理常态化开展的同时,按照“一事一议”和“一项目一策”的原则,对因疫情延期开评标的项目,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联系可承接项目的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单见附件),承接各具体项目的开评标工作。
二、各采购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委托名单上盟市对口单位进入属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履行采购人职责,进行项目开评标。
三、因疫情推迟的项目,采购人需联系中心相关业务处室,由相关业务处室与采购人选择的盟市交易中心进行协商,重新预约开评标时间和场地,在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的同时恢复开评标活动。
四、项目评审所需专家由采购人通过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受委托盟市所在地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根据项目开评标结果进入后序结果发布流程。涉及自治区本级质疑暂停现场受理工作,恢复时间另行通知。供应商对评审过程、评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由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受理,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采购人作出答复。采购人委托单位和属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配合答复,提供音视频等相关佐证材料。
六、涉及自治区本级投诉处理暂停现场受理、质证等工作,现场业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相关当事人可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办理投诉事宜。
七、请参与开评标活动的人员积极配合属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疫情防控工作。
八、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根据呼和浩特疫情防控政策、相关盟市的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调整交易事宜,届时将在中心网站(https://ggzyjy.nmg.gov.cn/)和微信公众号(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上发布通知,请持续关注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中心微信公众号。感谢您对自治区本级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质疑受理工作由中心业务受理处办理,联系人:阮佳,联系电话:13847102422。
附件:可承接项目的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