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医疗卫生机构:
近来,部分医疗卫生机构和药品生产企业纷纷来电来人咨询备案采购申报材料的相关事宜,为确保2010年度贵州省药品(不含国家基本药物部分)备案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在《2010年度贵州省药品(不含国家基本药物部分)备案采购申请表》中,“单位负责人(签字)”系指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领导或医疗卫生机构分管药品工作的领导签字,非医疗卫生机构内设机构负责人(如科主任)签字;“申报医疗卫生机构名称(盖章)” 系指加盖医疗卫生机构的单位公章,不是盖医疗卫生机构内设机构章(如药剂科章)。
二、请有关医疗卫生机构按划分的地区及时间,按时将《2010年度贵州省药品(不含国家基本药物部分)备案采购申请表》》(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及备案采购药品资质材料递交至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