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2010年度贵州省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限价计算结果公示后,我中心接到了部分企业关于限价计算结果的申诉和投诉,按照贵州省2010年度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的限价要求和计算原则,对有关申诉和投诉情况进行了核实,并对部分限价计算结果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0年3月17日至3月18日。
若对限价计算结果修订有异议,请申报人于3月18日17:30前将纸质申诉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和被授权人签字),由企业被授权人面交或传真至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逾期和不按规定申诉的不予受理。
附件:部分品规限价计算结果修订表
联系电话: 0851-5931113 0851-5930710
传 真: 0851-5931307
地 址:贵阳市南明区蟠桃宫路1号
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