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信用评价工作顺利开展,保障临床供应,请各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尽快上传信用承诺书,同时知悉的告知配送企业通知其供应产品的生产企业尽快上传信用承诺书,请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按照自治区《关于医药企业递交承诺书相关事项的提示》的要求开展工作,需要各企业登录自治区药品或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系统【交易系统】中的【信用承诺书管理】模块上传正式签署的《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按时完成信用承诺书上传工作。
对未递交承诺书的,自4月1日起,自治区将不再接受其新的投标或者挂网申请;自6月1日起,其已中标或挂网的医药产品,如有其他企业保障供应或有替代品满足临床需要的,应予撤网。
附件:截至3月15日包头市未递交信用承诺书配送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