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药品“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和《药械集中采购信息变更工作程序(试行)》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江苏南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企业名称和部分药品信息的变更申请符合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4年6月3日至2014年6月9日,公示期内如无异议,将刷新平台数据。
附件一:
生产企业名称变更公示表.xlsx
附件二:
药品信息变更公示表.xlsx
附件三:
不同包装跟进公示表.xlsx
附件四:
入围品种清单调整公示表.xlsx
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
201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