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全国中成药联盟药品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3〕223号)的工作安排,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广州平台”)现将经公示的全国中成药联盟药品带量采购和使用的非中选药品(以下简称“全国中成药集采项目药品”)在“新交易采购”模块进行挂网采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网药品
截至10月26日17:00,经公示且企业确认无异议的全国中成药集采项目药品(详见附件)。
二、配送关系建立
请相关生产企业尽快登录广州平台“新交易采购”模块,选择本次挂网药品供货的配送企业,建立配送关系,以便医疗机构按规定实施采购。
三、价格联动
对于已挂网的全国中成药集采项目药品,相关生产企业应在新的各省最低挂网(中标)价格或广东省内最低交易价格执行后30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平台主动申报。广州平台将按规定进行价格联动。
四、信用管理
广州平台将加强对全国中成药集采项目药品采购的日常监测和履约管理,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对供应主体的价格和供应异常等行为进行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如企业不接受相关产品公示价格, 或逾期未对产品进行相关操作的,广州平台将暂停原来源产品挂网。
(二)如企业后续有符合全国中成药集采项目挂网要求的产品需挂网的,请企业登录广州平台“分类采购”子系统,通过“产品信息填报->填报产品价格”按照广州平台挂网价格进行申报。
咨询电话:020-28866259(工作时间)。
特此通知。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