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16HACZ3264
项目分包(标段):第16包 重组乙型肝炎疫苗(酿酒酵母)
第13包 重组乙型肝炎疫苗(酿酒酵母)
第8包 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冻干)
第7包 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
第6包 流感病毒裂解疫苗(6个月至3岁儿童用,1针法)
第5包 人用狂犬病疫苗(鸡胚细胞)
第4包 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人二倍体细胞)
第2包 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
第1包 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4剂次/人份)
财政编号:RWHF(W)2016-026
招标(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开标(采购)日期:2017年3月23日
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4剂次/人份):
中标供应商名称: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新放街1号
中标单价):47元/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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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省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第1包等一批。
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
中标供应商名称: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高新开发区越达路1615号
中标单价):62元/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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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省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第2包等一批。
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人二倍体细胞):
中标供应商名称:成都康华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路182号
中标单价):285元/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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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省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第4包等一批。
人用狂犬病疫苗(鸡胚细胞):
中标供应商名称:科园信海(北京)医疗用品贸易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保汇一街7幢(天竺综合保税区F06库07-10)
中标单价):197元/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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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省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第5包等一批。
流感病毒裂解疫苗(6个月至3岁儿童用,1针法):
中标供应商名称:深圳赛诺菲巴斯德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锦绣东路25号
中标单价):29元/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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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省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第6包等一批。
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
中标供应商名称: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盐场路888号
中标单价):172元/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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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省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第7包等一批。
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冻干):
中标供应商名称:深圳赛诺菲巴斯德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锦绣东路25号
中标单价):100.8元/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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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省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第8包等一批。
重组乙型肝炎疫苗(酿酒酵母):
中标供应商名称:上海葛兰素史克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牛顿路277号
中标单价):70元/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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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省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第13包等一批。
重组乙型肝炎疫苗(酿酒酵母):
中标供应商名称: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发路6号
中标单价):220元/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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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省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第16包等一批。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程晓蕾,唐继海,陈述平,刘心勇,王莉
招标(采购)人名称: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合肥市繁华大道12560号
联系人:王斌冰
联系方式:0551-63674927
集中招标(采购)机构名称: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合肥要素市场六楼
项目负责人:刘欢 联系电话:0551-66223690;66223728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0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