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结合企业诉求,现将齐鲁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0mg和3.5mg的注射用硼替佐米价格和台湾泛生制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甲钴胺胶囊予以调整。各医疗机构须在价格调整后按照原议价方式开展议价和采购工作,相关生产(经营)企业须按照调整后的价格进行议价和销售。
调整后价格自2019年11月6日起执行。
联系人:张燕
联系电话:0471-4930630
附件:1.部分抗癌药品价格调整列表.xlsx
2.其他药品价格调整列表.xlsx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9年11月1日